商法教学设计

王云建

第一部分 概述  

  一、课程安排。

  商法是2004年春季开放教育专升本必修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使用的文字基本教材为2001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商法》,它是教学及考试的主要依据。商法主文字教材由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任主编。除了文字教材还以外,我们还做了商法课程的IP课件,同学们可以上网学习。我们还计划做一个录音课件,以文字教材为依据,就各个法律的难点、重点和疑点作一些讲解。还有一本《商法法规汇编》,作为学习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应该看一看法律原文。我们正在计划写一本有关商法课程的《教学案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学习有帮助。

  二、本课程的考核对象是远程教育法学专业本科的学生。考核所依据的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远程教育高等本科教材《商法学》(王卫国主编),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和评价。首先,考核主要检测学生对本学科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其次,也适当评估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在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市场经济基本理念方面达到的水平。本课程考核的基本要求是检测学生对教材各章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法律的主要制度和规则。要求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重要概念、理论和法律规则的涵义、原理和方法,做到融会贯通,付诸应用。本课程的考核还要求检测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表达能力,特别是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

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作业一般包括小论文、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综合测试、和期中考试等形式。平时作业按百分制计算。小论文和专题讨论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评定,并按对应关系分别记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对小论文和专题讨论评定为优秀者上浮10分,对评定为不及格者下浮10分。综合测试和期中考试的成绩按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未完成作业者均记为0分。平时作业的成绩有两次计入总成绩,平均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5%。中央电大安排一次平时作业,此成绩计入总成绩中。如果各试点单位自行安排平时作业在两次以上,可由学生自行选择最好的一次平时作业成绩记入考核总成绩中。

本课程的期末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可包括判断正误、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分别占卷面的10%、10%、10%、10%、15%、25%、10%、20%左右。

三、远程教育和自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开放教育,法学专升本课程,是在互联网在远程教育条件和终身学习概念之下进行的。

  终身学习的最有效的学习方式之一应该是远程学习。既然学习伴随人的一生,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终生学习,就应该是每时每刻,不拘形式,不受空间位置约束的学习。这种学习方式更适应当今时代人们生活节奏快的需要,特别适应成年人一边工作一边学习的需要。谁能不认为远程教育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呢?

     教育,应该是以自学为主。

  自学能力:大学生应该会自己找材料,自己学习,以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新东西,'学会如何学习'

  蔡元培说,培养实用人才之专门学科,谓之专科。研究学理之机关,研究高深之学问和培养健全之人格,是大学。

  通过知识的学习,寓人文教育于其中。这是我们之目的,能否达到,要看我们双方的努力。

  要培养能力,即理解力,消化吸收能力,知识系统化能力;自如地掌握具体抽象的关系,掌握整体和个体的关系的能力,把知识和行动联系起来的能力,把教育和信息配合起来的能力。'学会学习'的概念,意味着受过教育的人将会知道从那里能很快和很准确地找到他所不知道的东西。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如果现在人们估计用80%的时间来传授知识,用20%的时间来获得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话,这种比例一定要改变,甚至倒过来。在高等教育中,'学会学习'应该是'学会研究'。否则知识就会老化。

  自学能力的表现:

  1、会找资料;

  2、很快地从中提炼出有用的东西,整理得有条有理,并与原来的东西挂勾。

  3、有眼光,能够逐步看到进一步发展的景象。

    四、有关课程主要内容。

  在第一章商法总论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商行为概念;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尤其是商法与民法的区别以及经济法对商法的影响,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现代商法的各基本原则,商法的性质和特点,现代市场经济对商法的要求。同学们应该理解和掌握:什么是商法,什么是商人和商行为;商法的地位、作用和特点如何,特别是它与民法、经济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这些原则在商法中有哪些表现,它们如何反映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在第二章公司法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制度、债券制度和对外投资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的基本构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现代公司管理和经营决策权的构造方式,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及其意义;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公司合并、分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同学们应该理解和掌握:什么是公司,公司有哪些种类,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是公司资本制度,现代公司制度是如何界定股东和企业法人的产权的,现代公司制度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何意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如何构成的,这些机构各自有什么职能、义务和责任,这些机构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如何解决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问题。公司如何设立、变更和终止,公司如何进行合并、分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如何发行、转让。

  在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合伙企业的财产关系性质、事务执行制度和分配制度。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合伙人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变更和解散,特别是入伙、退伙和出资份额转让的规则。同学们应该理解和掌握:民法合伙与商事合伙有何区别?我国的合伙企业与商事合伙有何共同之处。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准则是什么,有哪些具体表现。法律这样规定意义何在。如何理解合伙人的对外行为对合伙企业的效果。合伙企业变更有什么规则,法律制定这些规则的意义是什么。

  在第四章破产法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破产法的重要意义,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企业法的联系。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破产案件受理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和破产宣告制度。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破产清算组的职能,执行清算事务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方法。和解制度和重整制度的意义。同学们应该理解和掌握:如何理解现代破产法上的破产概念。破产制度对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何意义。什么是破产原因。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果如何。如何认定和处理破产无效行为。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如何,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其决议通过的规则是什么。什么是破产宣告,其法律效果如何。破产清算组的职能是什么。如何理解破产财产的范围。破产取回权的主体、客体是什么,如何行使。什么是破产抵销权,它与民法上的抵销权有何区别。什么是别处权,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出于什么地位,如何行使。什么是和解制度,什么是重整制度,它们的意义如何,二者有何区别。如何理解重整制度的性质和理论依据。